1.1 保安队长岗位职责:
直接上级:管理方负责人
直接下级:保安领班
1、 负责保安项目的服务及应急处理。
2、 负责保安服务内容的监督和实施。
3、 负责保安服务过程的质量控制。
4、 负责管理区域内的行车与停车管理,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。
5、 负责四防一保工作的具体实施。
6、 按照公司制度、培训计划进行具体实施。
7、 负责项目员工的思想教育及心理沟通。
8、 完成各类表格的制订、收集及归档。
9、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工作要求:
1、 每年12月拟制次年本岗位职责内的年度工作计划,每月末拟制次月工作计划、物料申购。
2、 所有服务内容和作业文件的拟制应符合甲方委托合同、公司质量要求和辖区管理服务实际,所有实施工作应严格和有效。
3、 每日按规定巡视检查各岗位,并巡视辖区重点安全部位;每月按照公司要求填写《服务满意度》测评表并对领班作出质量评价;所有检查、评价应有书面记录。
4、 应急处理预案应简单、科学,紧急状态控制应以预案为主,善后处理应不留隐患。
5、 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落实,无安全事故发生。
6、 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上岗条件:
1、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。
2、 年龄40周岁以下,身高1.70米以上,视力1.0以上。
3、 身体健康,工作责任心强,无不良记录史。
4、 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5、 持有高级保卫师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