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 巡逻岗岗位职责:
直接上级:保安领班
直接下级:无
1、 对工作负责,服从上级命令。
2、 执行《巡视制度》。
3、 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、验证,必要时可带到管理处处理。
4、 每天不少于一次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、消防设备等进行巡视。
5、 每天汇总巡视情况并上报。
6、 巡逻中发现异常紧急事件,需及时汇报。
7、 遇需帮助人员应及时提供服务或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。
工作要求:
1、 按要求履行交接班手续,清点上班移交公用物品,并应及时解决遗留问题。
2、 上岗要列队接岗,并做好工作场所的保洁卫生工作。
3、 完成交接班后有关工作。
上岗条件:
1、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。
2、 年龄35周岁以下,身高1.72米以上,视力1.0以上。
3、 身体健康,工作责任心强,无不良记录史。
4、 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5、 持有保安员或保卫师证书。